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16号(关于发布《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》的公告)

2018-01-15


 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《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》,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,原《阴极铜(电解铜)加工贸易单耗标准》(标准编号:HDB/YS001-2000)同时废止。

  特此公告。

      附件: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.doc


海关总署   国家发展改革委

2018年1月1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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